史蒂夫·科恩的SPOT持倉 & 交易

首次買入
Q2 2018
持有期間
30 季度
最大加碼
Q3 2018
+78.19萬 股
當前部位
33.43萬 股
$2.33億 價值

持倉摘要

史蒂夫·科恩(Point72 Asset Management, L.P.) 目前持有Spotify Technology S.A.(SPOT)33.43萬股,價值$2.33億,占投資組合的0.39%。首次購入於2018-Q2,該長期戰略持倉已持有30個季度。

根據13F申報數據,史蒂夫·科恩對SPOT保持了戰略性持倉,顯示出對該投資的持續信心。 歷史最大增持發生在2018年第3季,增持78.19萬股。 歷史最大減持發生在2018年第4季,減持67.84萬股。

分析基於2013年Q2以來的13F申報數據

史蒂夫·科恩的Spotify Technology(SPOT) 持有價值隨時間變化

追蹤股數變動與報告價格走勢

Spotify Technology(SPOT) 的季度交易,依史蒂夫·科恩

期間 持股變動 (股) 變動比例 季度末持股 報告價格
Q2 2018 +23.77萬 新建倉 23.77萬 $168.24
Q3 2018 +78.19萬 加碼 328.89% 101.97萬 $180.83
Q4 2018 -67.84萬 減碼 66.53% 34.13萬 $113.50
Q1 2019 -31.47萬 減碼 92.21% 2.66萬 $138.81
Q2 2019 -2.5萬 減碼 93.98% 1,600 $146.25
Q3 2019 -1,600 清倉 1,600 $0.00
Q2 2021 +7.76萬 新建倉 7.76萬 $275.59
Q3 2021 +26.08萬 加碼 335.96% 33.84萬 $225.34
Q4 2021 +43.75萬 加碼 129.28% 77.59萬 $234.03
Q1 2022 -29.99萬 減碼 38.65% 47.6萬 $151.02
Q2 2022 +5.39萬 加碼 11.32% 52.99萬 $93.83
Q3 2022 -52.99萬 清倉 52.99萬 $0.00
Q4 2022 +63萬 新建倉 63萬 $78.95
Q1 2023 -63萬 清倉 63萬 $0.00
Q2 2023 +45.74萬 新建倉 45.74萬 $160.55
Q3 2023 +4萬 加碼 8.75% 49.74萬 $154.64
Q4 2023 -10.13萬 減碼 20.37% 39.61萬 $187.91
Q1 2024 -39.61萬 清倉 39.61萬 $0.00
Q2 2024 +18.64萬 新建倉 18.64萬 $313.79
Q3 2024 +17.43萬 加碼 93.52% 36.08萬 $368.53
Q4 2024 -1.14萬 減碼 3.16% 34.94萬 $447.38
Q1 2025 +15.61萬 加碼 44.69% 50.55萬 $550.03
Q2 2025 -50.55萬 清倉 50.55萬 $0.00
Q3 2025 +33.43萬 新建倉 33.43萬 $698.00

史蒂夫·科恩的Spotify Technology投資常見問題

史蒂夫·科恩首次買入Spotify Technology S.A. (SPOT)是在2018年第2季,當季申報顯示買入了237,748股。说明:分析基於自2013年第2季起的可用申報數據,較早記錄可能缺失。

史蒂夫·科恩自2018年第2季起持有Spotify Technology S.A. (SPOT)已達30個季度。说明:分析基於自2013年第2季起的可用申報數據,較早記錄可能缺失。

史蒂夫·科恩對Spotify Technology S.A. (SPOT)的最大加倉是在2018年第3季,當季增持了1,019,675股,價值約$1.84億。说明:分析基於自2013年第2季起的可用申報數據,較早記錄可能缺失。

根據最新的2025年第3季13F申報,史蒂夫·科恩所屬機構Point72 Asset Management, L.P.持有Spotify Technology S.A. (SPOT)334,272股,市值約$2.33億。说明:分析基於自2013年第2季起的可用申報數據,較早記錄可能缺失。

截至2025年第3季申報,Spotify Technology S.A. (SPOT)約占史蒂夫·科恩公募股票組合的 0.39%,屬於其重要持股之一。说明:分析基於自2013年第2季起的可用申報數據,較早記錄可能缺失。

史蒂夫·科恩在Spotify Technology S.A. (SPOT)的歷史峰值持股為1,019,675股,申報期為2018年第3季。说明:分析基於自2013年第2季起的可用申報數據,較早記錄可能缺失。